残疾人创业、作业税收优惠方针
发表时间: 2024-09-28 03:58:28 作者: 数控开槽机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相等成员,是人类文明开展的一支重要力气,是坚持和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气。为更好地发挥税收方针促进残疾人作业的效果,进一步保证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与残疾人相关的税收优惠方针。
(二)优惠内容:残疾人个人供给的加工、修补修配劳务,为社会供给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三)享用条件:残疾人,是指在法定劳作年纪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许《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的自然人,包含具有劳作条件和劳作志愿的精力残疾人。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告诉》(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度方针的规则》第一条第(六)项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作业增值税优惠方针的告诉》(财税[2016]52号)第八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作业增值税优惠方针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正)
二、安顿残疾人作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二)优惠内容:对安顿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交税人),施行由税务机关按交税人安顿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每月可交还的增值税详细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交税人地点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同意的月最低薪酬标准的4倍确认。
一个交税期已交增值税额缺乏交还的,可在本交税年度内曾经交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交还,仍缺乏交还的可结转本交税年度内今后交税期交还,但不得结转今后年度交还。交税期限不为按月的,只能对其符合条件的月份交还增值税。
1、交税人(除瞎子按摩组织外)月安顿的残疾人占在职员工人数的份额不低于25%(含25%),而且安顿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瞎子按摩组织月安顿的残疾人占在职员工人数的份额不低于25%(含25%),而且安顿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顿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作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顿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交纳了根本养老稳妥、根本医疗稳妥、赋闲稳妥、工伤稳妥和生育稳妥等社会稳妥。
4、经过银行等金融组织向安顿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交税人地点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的月最低薪酬标准的薪酬。
5、交税人交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鉴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用此项税收优惠方针。
6、假如既适用促进残疾人作业增值税优惠方针,又适用要点集体、退役战士、随军家族、干部等支撑作业的增值税优惠方针的,交税人可自行挑选适用的优惠方针,但不能累加履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改变。
7、此项税收优惠方针仅适用于出产出售货品,供给加工、修补修配劳务,以及供给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明体育服务和文娱服务)规模的服务获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份额到达50%的交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交税人直接出售外购货品(包含产品批发和零售)以及出售托付加工的货品获得的收入。
交税人应当别离核算上述享用税收优惠方针和不得享用税收优惠方针事务的出售额,不能别离核算的,不得享用此项优惠方针。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作业增值税优惠方针的告诉》(财税[2016]5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作业增值税优惠方针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2018年第31号修正)
三、特殊教育校园举行的企业安顿残疾人作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享用主体:特殊教育校园举行的企业。特殊教育校园主要为在校学生供给实习场所、并由校园出资自办、由校园担任经营管理、营收悉数归校园一切的企业。
(二)优惠内容:对安顿残疾人的特殊教育校园举行的企业,施行由税务机关按交税人安顿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安顿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交还的增值税详细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交税人地点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同意的月最低薪酬标准的4倍确认。
在核算残疾人人数时可将在企业上岗作业的特殊教育校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核算在内,在核算企业在职员工人数时也要将上述学生核算在内。
1、交税人(除瞎子按摩组织外)月安顿的残疾人占在职员工人数的份额不低于25%(含25%),而且安顿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交税人交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鉴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用此项税收优惠方针。
3、假如既适用促进残疾人作业增值税优惠方针,又适用要点集体、退役战士、随军家族、干部等支撑作业的增值税优惠方针的,交税人可自行挑选适用的优惠方针,但不能累加履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改变。
4、此项税收优惠方针仅适用于出产出售货品,供给加工、修补修配劳务,以及供给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明体育服务和文娱服务)规模的服务获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份额到达50%的交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交税人直接出售外购货品(包含产品批发和零售)以及出售托付加工的货品获得的收入。
交税人应当别离核算上述享用税收优惠方针和不得享用税收优惠方针事务的出售额,不能别离核算的,不得享用此项优惠方针。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作业增值税优惠方针的告诉》(财税[2016]52号)第三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作业增值税优惠方针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2018年第31号修正)
(二)优惠内容:对残疾人个人获得的劳作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则的减征起伏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归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力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的人员。
2、残疾人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则的减征起伏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四)方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作业税收优惠方针的告诉》(财税[2007]92号)
(二)优惠内容:企业安顿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交给残疾员工薪酬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能够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交给残疾员工薪酬的100%加计扣除。
1、依法与安顿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作合同或服务协议,而且安顿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践上岗作业。
2、为安顿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交纳了企业地点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方针规则的根本养老稳妥、根本医疗稳妥、赋闲稳妥、工伤稳妥等社会稳妥。
3、定时经过银行等金融组织向安顿的每位残疾人实践支付了不低于企业地点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的最低薪酬标准的薪酬。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顿残疾人员作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09]70号)
(二)优惠内容:对在一个交税年度内月平均实践安顿残疾人作业人数占单位在职员工总数的份额高于25%(含25%)且实践安顿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乡镇土地使用税。详细减免税份额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认。
(三)享用条件:在一个交税年度内月平均实践安顿残疾人作业人数占单位在职员工总数的份额高于25%(含25%)且实践安顿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
(四)方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顿残疾人作业单位乡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针的告诉》(财税[2010]121号)第一条